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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30日起,北市公共設施保留地「捐地換容積」制度將走入歷史,未來將執行「容積代金」新制,台北市成立容積銀行,納管公保地容積,建商以代金取得容積,再由北市府審議決定,哪些計畫道路用地優先徵收,利益漲價歸公,但卻有地主出面抗議,說他們等市府土地徵收等了60年,卻等不到善意的回應。

陳情地主吳小姐:「我爸爸92歲走的,我爸爸已經等了60幾年,等不到一個善意的回應。」



吳小姐家的土地,從1953年被公告為公共設施保留地,但是因為土地寬度在15米以下,不能夠買賣,60年過去了,這些計畫道路人車都可以通行,但地主卻無法拿到賠償。

全國土地自救會秘書長李奇昱:「如果沒有錢也應該分年分期來攤還,這個政策一定要有公平性,在10幾年前都發局長就已經答應我們,說要逐步開放容積移轉的權利,可是到現在要把容積移轉的權利收回去,變成政府做莊政府收非常高額的代金,跟建商收錢,但小老百姓拿到的錢只有一點點。」

質疑政府的代金政策,過渡期3年僅回收6億,但根據都發局的統計,市政府現在規劃的公設用地,還沒付地主的金額欠債,就高達1兆,以公共設施保留地現行的規定來說,取得容積方式分為容積買賣和代金制,雙軌並行,寬度必須在15米以上;但是6月30日以後,如果議會通過,將全面改為代金制,寬度不設限。不過國民黨市議員葉林傳卻有不同看法,除了希望維持雙軌並行,也要取消持有5年才能容移的條款。

台北市長柯文哲:「台北市已開闢未徵收的道路超過1兆,市政府也沒錢去買,那些地主也覺得很冤枉,這地是我的被台北市用了幾十年,也不徵收這都是問題,會在4月26日把這些問題拿到檯面上,大家來討論。」

柯市長強調公開透明,但容積移轉相關規定還沒定案,對於這些已經等了半甲子的地主來說,不知道能不能等到以合理價錢徵收土地的一天。(民視新聞徐葳倫、張育睿台北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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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陳廷達中信夢想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